{{ $t('FEZ002') }}行政處室|
說明: 一、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: (一)報名資格(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) 1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 生。 2、應屆畢業生(113學年度畢業)不受年齡限制,非應屆 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(民國93年8月1日以 後出生)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。 3、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、各 縣(市)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 明。 (二)報名日期 1、郵寄報名: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(星期五)止(以郵 戳為憑)。 2、現場報名:114年3月5日(星期三)至3月7日(星期 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聽資中心報名。 (三)報名方式:請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「10371臺北市大同區 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資中心」(以郵 戳為憑)或親送至前開地點。 (四)安置結果公告:114年5月9日(星期五)公告於本局、聽 資中心及啟聰學校網站。 二、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站、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)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網站下載運用。 三、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呂 芳慈組長(聯絡方式:02–25924446分機60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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