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學務處
{{ $t('FEZ002') }}生教衛生組|
主旨:有關本府法務局對「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 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」修正草案提出相關意見一案,如說 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法務局113年11月28日北市法三字第1133049021號 函辦理。
二、惠請本府警察局、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本府環境保 護局參照旨揭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說明表及本府法務局來函 說明二(二)及(三),併請各機關學校參照本府法務局來函 說明二(五),於函到日起5日內就所涉事項提供意見,若無 所涉事項或無意見者免回復,以利本局辦理後續事宜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4-12-10
{{ $t('FEZ014') }}2025-01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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